站内搜索:
    • 公司:
    • 济南宏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
    • 联系:
    • 李经理
    • 手机:
    • 17378176629
    • 地址:
    • 济南市解放路122号
    • 微信:
本站共被浏览过 2133759 次
用户名:
密    码:
公司动态
您所在的位置:首页 > 详细信息

医院的病历可以作为证据吗

2024-02-29 11:33:54    188次浏览

法律分析:病历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,但是在与法医鉴定结论相比较而言,其证据效力不及鉴定结论。如果想推翻鉴定结论,只能持病历资料申请法院重新做法医鉴定。你所说的这个情况是可以重新做法医鉴定的.只是在重新鉴定过程中,着重要审查病历资料与法医部门的临床检查结果情况是否一致。如果不一致的则一般以法医临床检查结果为准。直接的比如法医临床检查结果就是伤口处有标尺的照片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

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:(一)当事人的陈述;(二)书证;(三)物证;(四)视听资料;(五)电子数据;(六)证人证言;(七)鉴定意见;(八)勘验笔录。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,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。

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地、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。

被浏览过 2133759 次    版权所有:济南宏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(ID:35224012) 技术支持:李春琳

1

回到顶部